在台灣的租屋市場裡,許多租客最在意的就是「安全與隱私」。有時候會聽到租客抱怨,房東在沒有告知或同意的情況下,直接拿鑰匙進入房子。那麼,房東這樣的行為合法嗎?
法律怎麼說?
《刑法》第306條:
「無故侵入他人住宅、建築物或附連圍繞之土地或船艦者,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。無故隱匿其內,或受退去之要求而仍留滯者,亦同。」
✨ 白話解釋:房東雖然有所有權,但一旦房子租出去,租客就有居住使用權。房東如果沒有正當理由,卻私自進入租客的住處,就可能構成侵入住居罪。
承租範圍不同,情況也不同
1. 雅房、分租套房
- 承租範圍:租客通常只承租「臥房」,客廳、廚房、陽台則屬於公共空間。
- 房東權利:只要房東不擅自進入租客的私人房間,一般不算違法。
- 安全做法:租客可自行換鎖或加裝鎖扣,但最好先徵求房東同意,並保留舊鎖,退租時恢復原狀。
2. 獨立套房、整層公寓
- 承租範圍:若租的是獨立門牌套房或整層公寓,則屬於租客的專屬空間。
- 房東限制:房東不得任意出入,否則可能觸法。
- 租客權利:有權自行換鎖,保障安全與隱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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什麼是「無故」?
「無故」指的是缺乏正當理由。
✅ 屬於正當理由的情況:
- 緊急狀況(火災、漏水、瓦斯外洩等)。
- 租客事先允許或邀請房東進入。
- 必要修繕,且已事前通知租客。
❌ 不屬於正當理由的情況:
- 租客延遲繳租金。
- 房東單純想檢查房子。
即便有正當理由,房東進入時仍建議全程錄影,或請第三人在場(如鄰居、里長或警察),以免衍生糾紛。
實務提醒
租客
- 簽約確認承租範圍:清楚載明哪些空間是專屬、哪些是公共。
- 換鎖與安全措施:可自行強化安全,但要保留舊鎖,退租時恢復原狀。
- 保持溝通:遇到問題先和房東討論,避免衝突。
房東
- 避免未經同意進入:尊重租客隱私,就算有鑰匙也不能隨意使用。
- 緊急狀況:通知租客或找第三方見證,避免被誤認觸法。
- 明訂租約:清楚列出承租範圍、修繕責任與出入規範,降低爭議。
總結
房東並不能因為擁有房屋,就隨意進入租客的住所。只要租約成立,租客即享有合法的居住使用權與隱私權。房東若在沒有正當理由下進入,可能構成侵入住居罪。
實務上,「正當理由」並不好判定,因此房東最好避免在租客不同意的情況下進入;租客也應善用法律保護自身權益。只有在尊重與透明的前提下,租賃雙方才能建立良好的互信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