現代人租屋多半透過網路平台找房,打開租屋網站,看屋況、比地點、挑設備,樣樣都靠圖片與文字來決定。然而,實際簽約入住後,卻常常發現現場屋況與廣告差很多——冷氣壞了、沙發不是同一張、熱水器根本沒熱水,甚至還有屋內設備一樣樣「消失」的情況。這些問題,對租客來說是吃虧;對房東來說,日後若設備毀損卻無法舉證,也是一場麻煩。
其實,只要在「交屋時」把設備點交做確實,不僅能保障彼此權益,也能減少日後糾紛。
廣告留存,成為最早的屋況證明
租屋平台上的廣告不只是用來吸引人點進去看的,它也是未來可能的證據來源。廣告中通常會有現場照片與設備說明,例如冰箱、洗衣機、書桌、衣櫃等,而這些設備有時候在簽約後會默默「消失」或換成不同款式。即使房東在廣告上標註「僅供參考」,但根據新版《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》規定,廣告內容不得再註記為「僅供參考」,也就是說:廣告具有法律效力。
因此,建議租客在看屋與簽約時,把看到的廣告頁面下載或列印保存,就算日後發生爭議,也能拿出來比對當初承諾的設備內容。例如,有些廣告會標示「限女性入住」,若後續房東違規讓其他男性租客入住,當初留下的廣告也能成為證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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契約附上照片與清單,釐清設備歸屬
為了避免未來責任模糊不清,契約中記錄設備內容是非常關鍵的一步。目前新版租賃契約已內建「房屋租賃標的現況確認書」,可附上現場拍攝的家具與家電照片,並由房東與租客各自保存一份。
如果租屋內的設備偏舊,或種類繁雜,建議再額外製作一份更詳細的設備清單,不只是列出名稱、數量,更應標明當下狀況。例如:
- 衣櫃右門鬆脫
- 沙發扶手有裂痕
- 桌面明顯刮痕
- 牆角有滲水痕跡
這些雖然不至於影響使用,但拍照存證與書面註記,能在退租時明確界定是否為既有瑕疵,避免「你弄壞的 vs. 原本就壞的」的互相推諉狀況。
交屋當下:別忘了現場檢查功能是否正常
許多租客一簽完約就急著拿鑰匙,其實在交屋當下,有幾個設備功能的檢查項目不可省略:
- 水電是否正常供應:開關水龍頭測水壓,試沖馬桶,看排水是否順暢。
- 家電是否能運作:冷氣、洗衣機、熱水器等請現場測試。
- 消防設備是否完整:有無煙霧警報器?有無滅火器?這是保障生命安全的設施。
- 家具是否穩固完整:椅腳是否鬆動?桌子是否掉漆?櫃子是否難開?
千萬不要覺得麻煩,因為當下沒檢查,日後出問題你就得負擔修繕責任。
修繕責任怎麼分?要寫清楚!
根據《民法》第423與429條,房東原則上負責修繕的責任。但如果是租客使用不當或人為損壞,則要自行負擔。因此,實務上常見的做法是這樣分:
- 房東負責:牆面、管線、水電基礎結構
- 租客負責:燈泡、濾網、電池等消耗品
- 特殊狀況:若租約有特別約定,則以契約為主
為避免認知落差,最好在契約內條列雙方修繕範圍,例如:「燈泡壞掉由租客自行更換」、「熱水器故障由房東修復」等。這樣做不僅清楚,也有利於雙方建立信任。
鑰匙交付=交屋完成,但也有細節要注意
當雙方確認所有設備點交、功能檢查、修繕責任釐清完畢後,交付鑰匙就代表交屋程序正式完成。但請注意以下事項:
- 確認鑰匙是否能開門、數量是否正確(與契約一致)
- 是否要更換門鎖? 如果有安全疑慮想換,務必先徵得房東同意,且保留舊鎖頭,退租時裝回原狀。
- 若當天發現設備損壞,請房東立即簽署「修繕承諾」,白紙黑字約定修復期限。
給租客與房東的提醒清單(非清單格式)
對租客來說,入住前務必拍照存證屋況、清點設備、測試功能,一旦發現問題就拍照記錄並馬上通知房東;入住期間如果有設備故障,也應主動回報並依約負責。
而房東則應準備好清單、拍照紀錄、說明使用方式,並在合約中清楚說明責任歸屬。若中途更換設備,也記得更新點交記錄,保障雙方權益。
結語:交屋不是走流程,是保護自己最重要的一步
許多人認為交屋只是拿鑰匙、點個設備、簽個名,但實際上,它是「租屋關係正式開始」的重要時刻。只要用心準備、確實點交、留下紀錄,不管是一年還是兩年後要退租,都能避免「公說公有理、婆說婆有理」的場面,讓租屋關係更簡單、更安心才是。
